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评定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划分经济学院名额为12人,每生减免2000元,减免金额共计24000元),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评定、学院党委委员会审议,拟确定唐潇等12名同学,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公示期内,若有疑问,可实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31-5980203.
2024年4月23日
经济学院学工办
附件:附件2: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加金额).xls
附件1:附件2: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加金额).xls (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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