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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 经济学院 关于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通知
[经济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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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则丁的

四川轻化工大学  经济学院

关于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通知

 

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办法相关规定,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变更学习形式调剂,可不再二次复试,按第一顺序优先调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按原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名单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综合成绩学习形式是否拟录取备注
  1095138农村发展106223095138019曹先姣75.10 31467.72 非全日制
  2095138农村发展106223095138195朱虹桥74.50 31067.00 非全日制
  3095138农村发展106223095138020倪美玉68.80 32466.40 非全日制
  4095138农村发展106223095138170程蓝74.40 29765.40 非全日制
  5095138农村发展106223095138029王晓晴74.60 28864.40 非全日制

请拟录取考生按学校《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要求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从即日起一周内邮寄给学院。

收件人:吉则丁的

联系电话:18882028298

收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塔路一号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

学院收齐体检表后,将体检合格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核定。研究生部将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须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四川轻化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