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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转型与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经济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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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产业转型与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研项目的有序管理,促进重点学科建设,根据“中心”科研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依据“合法有效”的项目管理原则,实行重点向后期追溯资助和特别委托项目倾斜的管理模式,经产业转型与创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制定《产业转型与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中心”科研项目包括后期资助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年度资助项目三种类型。

后期资助项目是指根据“中心”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而不定期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

特别委托项目是指根据重点学科建设需要而不定期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

年度资助项目是指根据科研项目的申请情况而每年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

(一)后期资助项目(HQ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且已完成80%以上的学术专著等科研成果。

(二)特别委托项目(WT

    特别委托项目主要资助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且系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科研成果。

(三)年度资助项目

年度资助项目主要包括重大项目(A)、重点项目(B)、一般项目C、青年项目(D)、学位专项(E)等类别。

重大项目主要资助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专著。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学位专项等主要资助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学位论文等科研成果。

三、立项经费安排

为了确保项目经费合法而高效地使用,“中心”实行重点向后期追溯资助和特别委托资助倾斜的管理模式。具体而言,立项经费首先满足后期资助项目和特别委托项目的需要,若有剩余的经费,再用以资助年度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自“中心”成立以来,已经注明“中心”科研项目编号的科研成果。

产业转型与创新研究中心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