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按照差额评选办法,计算综合素质测评分,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学院党委委员会审议,拟推荐余婷等7人为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公示期内若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31-5980203。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按照差额评选办法,计算综合素质测评分,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学院党委委员会审议,拟推荐余婷等7人为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公示期内若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31-5980203。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