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现全面启动,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川轻化教〔2023〕80 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毕业论文工作完成质量,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2.请各系严格执行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程序和规范化要求,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保证设计(论文)质量。
3.2025届开始,全校启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录网址:https://vgms.fanyu.com/。各环节工作均在系统中完成。有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可在学校专项工作QQ群或系统公告中下载。
4.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论文检测总相似比R≤30%。
5. 各系需向学生明确,人工智能写作工具仅限于在文献检索、数据处理和辅助写作等方面使用,严禁直接应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
6.学校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要求,正着手调研、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中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范围和比例。请各学院严格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与管理工作。
二、工作安排
请各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要求 | 工作内容 |
2025年1月3日前 | 学院在系统中完成学生毕业论文题目的选定、指导教师匹配、开题、任务书下达等工作,各系在系统中完成上述材料的上传。 |
2025年1月10日前 | 各系在系统中完成题目申报与审核,学术办在系统中下载《题目落实情况表》报送教务处。 |
2025年3月5日前 | 各系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在系统中上传中期报告,学术办将检查结果留存备查。 |
答辩前 |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定稿;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评分及意见填写。 |
2025年5月20日前 | 学院在系统中组织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查重检测工作。 |
答辩前1周 | 学院组织系主任在系统中分配答辩组,并在系统中下载“答辩安排表”报评估中心、教务处。此项工作具体要求以评估中心通知为准。 |
2025年6月1日-10日 | 评估中心根据“学生答辩日程安排表”,安排督学专家到答辩现场进行抽查。 |
2025年6月中旬 | 答辩后学院在系统中组织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查重检测工作。 |
2025年6月15日前 | 各系答辩小组评分及意见导入系统,系统自动生成总评成绩。各系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
学术办将学位授予信息论文字段数据报送教务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特别注意: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三个备案字段不能重复;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 | |
2025年6月28日前 | 学术办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质量分析和毕业环节后期套表,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 |
督导检查、教育部抽检 | 学院根据评估中心的要求完成学校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教育部抽检工作。 |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1)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行业一线和社会实践中完成的占比≥60%。
(2)在公布题目之前教研室务必要进行题目统一审核,题目更新率要达到30%以上,并做好相关审核记录。
(3)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若需要由二人及以上共同参加的科研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题目,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方向;不允许两名及以上学生做同样的或只改变个别参数的题目。若需要连续几届学生深入做相同题目,指导教师必须明确深入和突破的内容,不允许做完全一样的内容。
2.指导教师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新教师必须经试讲合格方可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且应配备指导教师。助教不能单独担任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不超过 8 人。
(2)师资不够的学院如需外聘、返聘指导教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需按《四川轻化工大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川轻化〔2020〕60 号)文件要求,先报送人事处审定,再填写《外聘、返聘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审核并计算其教学酬金补贴。
3.撰写与指导
(1)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2)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从系统下载《四川轻化工大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并将其归档到学生的档案中,留存备查。
(3)学院在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正文以及优秀毕业论文摘要等资料时,应参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四川轻化工大学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管理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工作程序》、《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基本要求》、《四川轻化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等相关要求进行。
(4)根据《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川教〔2023〕124 号)》的文件要求,文献综述是抽检评议要素,请各学院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性指导。
(5)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养工作。
4.论文检测要求
(1)2025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开展,每位学生提供2次检测机会,定稿1次、终稿1次。由学生在系统中上传答辩前定稿和答辩后终稿,经指导教师审核无误后,提交系统自动检测,检测完成后学生和指导教师即可分别查询到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
(2)答辩前一周,由学院组织对提交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进行检测。其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办法按表1执行。
表1.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性质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 |
B | 30%≤R<50% | 取消其该轮答辩资格,责令其修改并重新检测和认定,检测认定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
C | R≥50% | 提交答辩的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者,由所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交教务处备案。 |
注:R为全文总相似比,指被检测毕业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3)学院检测未通过或未经检测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4)学院对已经完成答辩的论文最终版进行1次查重检测。
四、档案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包括交教务处备案和学院留存两部分。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资料制作成电子档,包括学院归档和一生一档。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采用电子版材料和纸
版材料同时归档。
1.教务处备案材料: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统计表、教师(包括外返聘)指导毕业环节统计表、题目落实情况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等毕业环节后期套表。
2.学院留存材料及存档要求如下:
(1)学院归档材料包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撰写印制规范、学院当年工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开题、评阅和答辩评价标准、中期检查资料、成绩汇总表、抽检资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工作总结、其他。
(2)一生一档资料建议照以下顺序编号、整理:1.任务书、2.开题报告书及文献综述、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分表、4.答辩评分表、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6.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终稿各一份、7.检测报告、8.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9.毕业设计(论文)修改报告、10.指导记录、11.其他。其中“指导记录”由学院根据需要确定管理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一律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四川轻化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或者粘贴装档清单,清单内容按照各个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执行。
(3)根据学校档案馆存档要求,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准备
一份纸质版归档材料,并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档案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送学校档案馆存档,学院留存一份复印件备查。
经济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1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doc
2经济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环节管理办法.doc
3任务书-本科(学生填写).doc
4开题报告(学生填写).doc
5文献综述参考格式及模板.docx
6毕业论文参考格式及模板.docx
7毕业论文的撰写和装订要求.doc
8毕业论文档案袋封面(本科).doc
9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材料归档说明.doc
经济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经济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