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袁超等33名毕业生符合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评定条件,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7日,公示期内,若有疑问,可实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31-59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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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袁超等33名毕业生符合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评定条件,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7日,公示期内,若有疑问,可实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31-59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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