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按照差额评选办法,计算综合素质测评分,经学院学工办评定,学院党委委员会审议,拟推荐龚玲雪、姜雨卓、张璐、陈清苹人为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计算综合素质测评分评定,学院党委委员会审议,拟推荐万庭廷等74人为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10月18日,若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31-5980203。
附件6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7 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