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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环节管理办法
[经济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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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教学办

为加强我院毕业环节管理工作,保证本科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毕业环节的相关规定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环节准备阶段及资格审查

为单位,对专业学生进行毕业环节动员,并分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详见《2018届毕业生学业告知书》);未达到学分要求的,不能进入毕业环节。

    二、毕业实习

在毕业实习期间,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至少每周主动联系一次),随时汇报实习进展情况及论文准备情况,认真、虚心听取指导教师意见;并作好周记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报告。返校时将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就业协议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一并交指导教师处,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201843日前返校报到注册,并主动到指导教师处报到。

    三、毕业论文

    (一)总体要求

1.所有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必须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进行撰写工作。

2.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原则上应在校内完成,此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内做论文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病假七天以内(含七天)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才能离校,请假单交辅导员保存,回校后在辅导员处销假;请事假三天以上、病假七天以上者,请假单指导教师辅导员签字同意并由主管院长批准后能生效,请假单交辅导员保存,回校后在辅导员处销假。如有违反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辅导员应及时上报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

3.应组织指导教师教学办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学工办组织学生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对每一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无视或隐瞒,否则按学校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学生如确有需要在校外做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执行,并应按学院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1)申请条件:申请时已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要求其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学生

2)申请时间:见《经济学院2018届毕业环节进度安排表》,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程序及相关手续

凡申请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须备齐以下材料

校外论文申请表  [学院网页下载]

        安全责任书(学生本人签字)  [学院网页下载]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复印件

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证明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签于《校外论文申请表》上)后统一交到教学办,待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审批后,方可在校外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

如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逾期未提交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审批者,不得在校外撰写毕业论文,须立即返校,如未按时返校则按旷课处理。

4)对校外毕业论文的管理

校外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与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相联系,不得选取与实际工作无关的题目撰写论文。如确有需要,需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选取其他题目,否则毕业论文不及格处理。

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至少每周一次),接受指导,并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规范进行写作。

应严格控制校外论文人数(校外论文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5%,把握校外论文质量。

(二)毕业论文开题阶段的要求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原则上应结合学生所学专业或实习情况确立。论文选题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现实意义,不能出现纯理论的选题;应勤于思索、富有创新性;难易适中、大小适度。

2.所有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汇总到(跨专业指导教师则应将题目汇总到学生所在)。

3.组织学生完成学生的开题答辩。应组织指导教师通过对所有题目进行预审来确定开题报告学生名单,主要对题目重复、过大、过小、理论性过强、有歧义等问题进行开题。开题报告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总数的30%,同时应涉及到每个指导教师。开题答辩以分组方式进行为保证开题效果和质量,各小组答辩教师不得少于3人,并认真作好答辩记录。对开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学生可与开题答辩教师进行沟通交流,虚心接受意见,并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加以调整,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开题报告过程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系或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汇报,以便及时解决。开题答辩完成后,各将情况汇总,写出开题答辩总结,与开题答辩记录一并交到教学办存档

(三)毕业论文撰写阶段的要求

1.学生应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查阅文献,积极完成论文,严禁抄袭。学生应积极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至少每周主动联系一次,汇报论文完成进度和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论文的过程指导。对于在校内做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对本阶段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对于校外做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除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外,每周至少应通过邮件、电话等式与学生联系一次,督促学生认真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并作好指导记录。每次指导后,学生如实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论文格式规范和内容质量的全面监控,对学生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杜绝出现只重视格式而忽视质量或只重视质量而忽视格式的情况。同时杜绝抄袭现象,消除低级错误。

(四)毕业论文的提交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论文纸质材料(详见《2018毕业论文材料归档说明》)、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以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交指导教师处,同时进行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五)毕业论文的评审及答辩阶段

1.具体时间待定

2.评审阶段和答辩阶段的要求将作为本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另行通知。

3.毕业论文成绩构成见下表

成绩构成

评定人

比例

过程成绩(学习态度、论文质量)

指导教师

40%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分值换算成等级)

评阅成绩

评阅老师

30%

答辩成绩

答辩教师小组

30%

 

      四、加强过程管理

指导老师应在毕业环节各阶段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如有问题而又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系或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经济学院

                                                       20171116